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48MW)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48MW)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48MW)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
2.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卢龙县。
2.3招标范围:包含不限于: 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48MW)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包括:道路及边坡绿化、风机平台绿化、施工生产区绿化、弃渣场绿化工程,本工程内的绿化苗木栽植、养护及验收。场区区域的绿化(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编制,进行植被及养护,配合进行环境、水利管理部门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通过验收,一年质保期内维护养护工作,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2.4工期:计划工期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7月3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要求:乙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各项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其中,各项标准不一致的,按照最高的标准执行。。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至少提供2个及以上绿化或水土保持施工项目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4月15日09:00时起至2020年4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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