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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中区域维检中心基地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22     浏览:0    
 1.招标条件 
湘中区域维检中心基地工程是为了集中管理湖南湘中区域已投产新能源项目, 统筹解决区域集约维检;培育新能源场站维检人才梯队;实现“远程监控、区域维检、场站安保”。  
该项目选址地块位于涟源市内娄底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湘中区域维检中心基地:建设规划工业用地 10760m2(具体以国土批复为准),基地采取“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规划地块总建设建筑面积 10760m2,其中本期建设建筑面积 4953 m2,远期规划 5807 m2。 
本次招标工程建筑面积 4953m2,以及园区内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基地功能分区为: 综合楼(含宿舍楼、办公楼、员工餐厅);仓储中心。远期规划 5807 m2。 
本次招标报价含完成远期的规划报批、报建设计要求,不含施工图设计。设计规划:容积率不低于 1,绿化率不高于 20%,满足规划部门要求。 
基地本期建设应满足区域维检中心人员 60 人生产生活。 
 
项目总工期要求:计划 2020 年 5 月开工,2020 年 12 月工程竣工。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湘中区域维检中心基地建设 EPC 总承包工程,采用限额设计招标,限额为 1900 万元, 招标内容包括:地质勘探、设计、施工、采购和项目相关一切手续办理。 
2.2.1项目地质勘探、方案设计、组织地方政府方案会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报建、施工图审图等工作)、竣工图编制,含远期的规划报批、报建满足地方审批要求的图纸, 不含远期施工图设计。远期的用电负荷、用水容量等须在一期设计时总体考虑,满
足将来基地使用及规划报批要求。远期预留位置需进行园林设计,完成平整绿化
施工。 
完成规划报建及规划许可证办理(含国土、规划、消防等报建图设计)本工程含湘中区
 
域维检中心基地规划地质勘探、报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装修)、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项目可研方案优化、地形测量、地质勘探、压覆矿、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文件的编制、竣工图编制,提供设计现场服务,组织设计联络会、工程验收等其它需要设计参与的工作内容。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提供设计现场服务(项目建设期间每月至少一次),参加施工工程验收、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等其它 EPC 合同约定需要组织、参与的工作,配合完成基地的家具、装饰等物资、设备选材、选型。 
附件 1:湘中区域维检中心基地总平面图、湘中区域维检中心基地建筑平面图(cad 图); 附件 2:湘中区域维检中心基地概念设计方案。 
2.2.2工程施工 
 
 2.2.2.1 建筑工程 
湘中区域维检中心基地所有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区清表、场地开挖、回填平整、挡墙、围墙、基础、道路、大门、门卫、房屋建筑(综合楼、仓储)、装修、场区接地工程、电缆沟及电缆槽盒、环境绿化、水保及环保治理等工程。含基地内现有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变压器等,需移至场外等处理,仓储内培训设备区接地及从配电房到仓储的电缆沟、电缆等,仓储内培训设备地面要求、接地、供电、电缆铺设等。
2.2.2.2设备采购 
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设施、材料、电器等采购。(不含移动家俱:床、衣柜、桌椅; 不含电器:电视、洗衣机。)
2.2.2.3安装工程
湘中区域维检中心基地所有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地电气设备、消防设备、供排水系统、暖通设备、电梯、变电设备、视频监控、移动网络工程、区域集控等,以及以上各类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验收等。
2.2.2.4接入工程
接入工程线缆及其附属设备等材料采购。水源、电源(电压等级为 10KV)、道路、通信、燃气等从项目用地红线外 150m 距离接入。
其它:工程开工至竣工阶段所有施工检测及验收、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
2.2.5 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包含完成工作必须的所有费用 
 
除招标人已取得的开发协议、备案、建设指标等文件外,本工程(含基地需要的水、电、
 
道路、场区清表、开挖、回填、平整、门卫、大门、围墙等建设)其它开工至竣工需要的所有合法性手续办理(国土、林业)、报建手续、工程保险、验收及土地征用、土地不动产权取得。包括但不限于:基地接入(指给水、排水、电、汽、道路接入)、环评、水保、洪评、地灾、压覆矿、土地预审、安评、水资源论证、征地、水电手续办理、水保环保验收、档案验收、消防报建与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自有或联合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
 
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2投标人施工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计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 年--2019 年)具有 10000m2 及以上的工程建设总承包业绩两个及以上(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 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
 
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6.2应有 5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
 
供业主/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
(壹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
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安全员岗位证书。 
 
3.7.3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 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5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4、3.9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上述 3.2 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 3.3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3.6、3.7 条规定。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4 月 22 日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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