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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服务类第三批招标采购

   日期:2020-05-21     浏览:0    
  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服务类第三批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资质要求
3.4.1设计项目(DKKYSJ、KYSJ-1、KYSJ-2、SJJJ、YJSJ-1):
3.4.1.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4.1.2专用资格业绩条件:
DKKYSJ、KYSJ-1、KYSJ-2、YJSJ-1标段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SJJJ标段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1)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和勘察甲级企业资质。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勘察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10(66)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SJJJ标段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4.1.3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1.4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无。
3.4.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6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1.7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4.1.8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3.4.2施工项目(HQDT、SGJJ-1、SGJJ-2、SGJS、TXSG-1、TXSG-2、YJSG-1、YJSG-2、YXSG):
3.4.2.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检测、消防维保、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中心建设、继电保护故障录波主站系统升级改造、HQDT标段除外)。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4.2.2专用资格业绩条件
HQDT、TXSG-1、TXSG-2、YJSG-1、YJSG-2、YXSG标段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SGJJ-1、SGJJ-2、SGJS标段
专用资质要求:
(1)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装、承试。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110(66)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4)35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35千伏至220千伏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批次所有要求项目经理的标包中,每个拟派项目经理只能投一个标包,同一拟派项目经理同时投多个标包时,按照招标公告中招标需求一览表的顺序号由后向前依次否决,最终剩一个标包为止。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未明确所投标包的按否决处理。
3.4.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4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2.5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4.2.6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一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4.2.7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相应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3.4.3监理项目(JLJJ):
3.4.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4.3.2专用要求:
JLJJ标段:
资格要求:
(1)220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项。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项。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4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3.5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4.3.6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一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4.3.7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3.4.1其他项目(BGS-1、BGS-2、CW、DKFW-1、DKFW-2、DKFW-3、DKFW-4、FZFW、FZZX-1、FZZX-2、FZZX-3、FZZX-4、FZZX-5、FZZX-6、FZZX-7、FZZX-8、HBFW-1、HBFW-2、HBFW-3、HBFW-4、HBFW-5、KJFW-1、KJFW-2、KJFW-3、KJFW-4、KJFW-5、KJFW-6、KJKF-1、KJKF-10、KJKF-11、KJKF-12、KJKF-13、KJKF-14、KJKF-15、KJKF-16、KJKF-17、KJKF-18、KJKF-19、KJKF-2、KJKF-20、KJKF-21、KJKF-22、KJKF-23、KJKF-24、KJKF-25、KJKF-26、KJKF-27、KJKF-28、KJKF-29、KJKF-3、KJKF-30、KJKF-31、KJKF-32、KJKF-33、KJKF-34、KJKF-35、KJKF-36、KJKF-37、KJKF-38、KJKF-39、KJKF-4、KJKF-40、KJKF-41、KJKF-42、KJKF-43、KJKF-44、KJKF-45、KJKF-46、KJKF-47、KJKF-48、KJKF-49、KJKF-5、KJKF-50、KJKF-51、KJKF-52、KJKF-53、KJKF-54、KJKF-55、KJKF-56、KJKF-57、KJKF-58、KJKF-59、KJKF-6、KJKF-60、KJKF-61、KJKF-62、KJKF-63、KJKF-64、KJKF-65、KJKF-66、KJKF-67、KJKF-68、KJKF-7、KJKF-8、KJKF-9、QX、RZFW-1、RZFW-2、RZFW-3、XXFW-1、XXFW-10、XXFW-11、XXFW-12、XXFW-13、XXFW-14、XXFW-15、XXFW-16、XXFW-17、XXFW-18、XXFW-19、XXFW-2、XXFW-20、XXFW-21、XXFW-22、XXFW-23、XXFW-24、XXFW-25、XXFW-3、XXFW-4、XXFW-5、XXFW-6、XXFW-7、XXFW-8、XXFW-9、XXYW-1、XXYW-10、XXYW-11、XXYW-12、XXYW-2、XXYW-3、XXYW-4、XXYW-5、XXYW-6、XXYW-7、XXYW-8、XXYW-9、YJFW-1、YJFW-10、YJFW-11、YJFW-12、YJFW-2、YJFW-3、YJFW-4、YJFW-5、YJFW-6、YJFW-7、YJFW-8、YJFW-9、YXFW-1、YXFW-10、YXFW-2、YXFW-3、YXFW-4、YXFW-5、YXFW-6、YXFW-7、YXFW-8、YXFW-9、ZXJJ)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4.1.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4.1.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4.1.3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4.1.4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一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4.1.5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4.1.6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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