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工业垃圾(不含危废)清运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新疆化工工业垃圾(不含危废)清运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工业垃圾(不含危废)清运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208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负责神华新疆化工 10000吨/年全厂工业垃圾(不含危废)的清理与运输,并运输到新疆境内有资质的处理厂进厂无害化处理,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检修垃圾(不含危废)主要有如下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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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材料 |
保温棉、岩棉等(按现有装袋方式装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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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 |
包装袋、胶管、滤芯、板状塑料薄片等(按现有装袋方式装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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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料 |
包装箱、托盘、木头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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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金属 |
废旧铁皮、废旧金属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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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废(不含危废) |
包含建筑垃圾、胶管、废污油布、饮料瓶、棉门帘、篷布、废旧灯泡、煤灰、等 |
2.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地方政府批复的工业垃圾清运文件或者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城市工业垃圾处置核准证》或者与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城市工业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至今)1个及以上工业垃圾清运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4】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或合同,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