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施工总承包六标段乙烯罐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624_800000000000000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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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钢结构、工艺管道限价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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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招标控制单价 (元) |
合计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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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廊、设备框架(焊接)安装 |
t |
1000 |
1000 |
1000000 |
包含两遍丙烯酸聚氨酯面漆、补漆及油漆材料费15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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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镀锌钢格板安装 |
t |
97 |
500 |
48500 |
镀锌钢格板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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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附属梯子平台制作安装 |
t |
40 |
2640 |
105600 |
包含两遍丙烯酸聚氨酯面漆、补漆及油漆材料费340元/吨,其中制作:综合单价*0.6,安装:综合单价*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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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碳钢类(含低温碳钢) |
当量 |
44900 |
65 |
2918500 |
包含面漆补漆(含材料),管支架制作安装4元/当量,吹扫试压3元/当量,阀门安装,阀门打压(执行2013版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定额直接费*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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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锈钢、铬钼钢系列合金钢等其他非碳钢 |
当量 |
14900 |
72 |
1072800 |
包含管支架制作安装4元/当量,吹扫试压3元/当量,阀门安装,阀门打压(执行2013版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定额直接费*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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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小计 |
514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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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设备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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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 (暂估定额直接费)(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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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安装 |
542000 |
执行2013版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计取定额直接费;不执行其他政策性价格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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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小计 |
5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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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不含税金额(D) (元) |
税率(E) |
税金(F=D*E) (元) |
含税金额(G=D+F)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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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部分钢结构、工艺管道 |
5145400 |
9% |
463086 |
5608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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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部分设备 |
542000 |
9% |
48780 |
590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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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199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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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实施
2.8付款条件: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具体内容参考总包方合同条款,投标方应当无条件响应。)
2.8.1本工程在承包方确认分包方上报的工程进度报告中的工程量后,承包方扣除分包方在承包方发生的费用,按承包方签证进度的 80 %支付进度款;给分包方支付进度款前,承包方每月按签证实际进度额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方不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方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构成承包方违约。
2.8.进度款申请:分包方按照承包方认可的格式,在每月前向承包方提交一套本月已经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报表(一式四份,按合同中确定的单价及已完施工图工程量核算并载明分包方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以及构成有权得到款额的详细计算书)以及包括分包方编制的详细月进度报告在内的所有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上月全部工人的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工资发放凭证内容不限,但至少应包括月份、工人姓名、当月工资金额、工人收到工资的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员工签字确认内容。分包方无法提供上月工人发放凭证或仅提供部分工人工资发放凭证的,承包方不予进行当月进度确认及支付。该报表应包括下列适用的项目,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1)报告期为上月至本月已提交的施工文件和已完成的工作的估算合同价值 (不包括下面第2)至4)中所列项目);
2)应扣减分包方在承包方发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由承包方提供的机械、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费、因分包方管理力量不足而承包方派驻的管理人员费用等。
3)违约罚款;
4)其他应扣款。
2.8.进度付款
承包人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按月核定施工进度款并向分包人支付,在承包方确认分包方上报的工程进度报告中的工程量后,承包方扣除分包方在承包方发生的费用,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时停止支付。
承包方代表对收到分包方的有关报表和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签发期中支付证书,期中支付证书上载明核准的应付款额。分包方按此批准款额提供进度款支付发票,分包方同步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有效的建筑工程发票;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进度款。承包方代表有权在本期期中支付证书上进行本应在以前的期中支付证书上做更正或修正。
2.8.4保留金
工程施工结束,经业主或总包方、监理(如有)、承包方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包方按照业主、总包方或承包方要求的格式,将合格的交工文件等所有资料转交给承包方,分包方在内将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交承包方项目部初审,承包方扣除分包方在承包方发生的费用,分包结算书最终经承包方审批后,分包方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2%,预留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公示(需要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公示,留存报纸。)后,未发生参建施工人员索要工资的情况时,返还给分包方,否则分包方同意承包方将该笔保证金用于支付分包方拖欠参建施工人员的工资,不足部分,由分包方承担;预留3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分包方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3个月内分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预留期间承包方不支付利息。如果上述保证金不足,承包方保留在分包方剩余工程款中扣除的权利和对分包方提起诉讼追索的权利。
农民工工资管理执行化建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第二版)》。
给分包方支付工程款前,分包方不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不构成承包方违约。
如果有承包方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审计部门对本工程进行审计,以其审定的金额为准,对于审计调减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分包方同意在承包方预留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分包方应当返还承包方。如分包方不予返还,则承包方有权进行追索。
2.8.5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投保人需提供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中国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出具的合同额5%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函自动解除或返还保证金。
2.9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4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贰 级
3.6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有过石油化工相同工程或类似工程 的业绩合同,业绩单个合同价格均在5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接证书为证);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度至2019年度,如2019年度未完成审计可提供度至2018年度审计报告)。
3.8
被列入中油吉林化建工程 承包商黑名单或者被集团公司取消准入资格的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
3.9外部承包商(投标人)HSE培训要求:外部承包商(投标人)必须取得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包括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施工
3.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1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 24 日 15:00 至2020年 6 月 16: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