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352号
项目规模:3×200 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1、2机组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
招标内容和范围:约225.504立方米蜂窝式报废脱硝催化剂处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到达现场,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废旧催化剂的全部处置工作(包括与政府部门进行相关联系、取得相关手续)。
说明:最终开工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为:HW50废催化剂(772-007-50 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4.安全要求:/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招标文件获取
发售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2020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