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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6、7机组发电灰渣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08     浏览:0    

(招标编号:CHDTDZ091/17-QT-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巡检司

一、招标条件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 技改项目2020-2021年#6、7机组发电灰渣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1/17-QT-1901

2020-22021年#6、7机组发电灰渣委托清运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6、7机组发电灰渣委托清运。

500

(1)工作范围:

1、投标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将#6、7机组发电产生未综合利用向外处置的灰、渣和石膏(包含文明生产、检修需清理运 石膏正常情况下均全部向外处置;炉渣正常情况下均全部向外处置,但需倒运至甲方生产区域内指定的地方进行堆放,运距1公里以内。投标方应至少配置遮盖功能自卸车8辆运灰车辆(参考车厢尺寸长7m、宽2.3m、高2m),4辆运炉渣车辆(受渣仓布局及周边限制参考车厢尺寸长6m、宽2.3m、高1.7m)及相应数量驾驶员,车辆应证照齐全,年检通过、车况良好、密封严密。至少配置容量不小于20m洒水车1台,负责厂区终端灰库至灰场管理站运灰道路的洒水抑尘工作,保证不产生扬尘污染,车辆应证照齐全,年检通过。投标方还应配置装载机1台,负责清运渣仓、终端灰库泼洒的灰渣和运至灰场的石膏的装运。要求进入生产区的运灰渣车辆要保持清洁,每天清洁,车见本色。

2、投标方负责#6、7机组渣仓、终端灰库的日常放灰渣的操作工作,包括放灰渣过程中管道、阀门清堵工作,负责渣仓、终端灰库范围内的设备、钢架、平台、构建筑物巡视、操作和文明生产工作,并每天对渣仓、终端灰库内设备及区域地面进行清洁。负责终端灰库周边排水沟、沉淀池每天打捞与淤泥清运,以及因检修、事故状态下排放至地面的灰渣和文明生产清理出的灰渣运输至灰场。投标方应设置灰渣运输班组,按招标方管理标准开展班组建设(招标方现场提供办公及班组用房1间,投标方负责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与修缮,并配置相应的办公、生产用品),渣仓、终端灰库放灰操作人员原则上按(24小时制)三班倒模式配置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年龄在50岁及以下的男性、身体健康,具备中学(初中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灰渣运输驾驶员、装载机驾驶员具备相应的车辆操作许可证。

3、投标方应设置管理项目部,本项目应设

 4、投标方自行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车辆、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及车辆耗用燃油配给。

(二)工作要求:

 1、负责放灰、渣设备的启、停操作,放灰作业时应确保喷水搅拌适量、均匀、环保高效。负责放灰渣过程中管道、阀门清堵工作,

 2、负责渣仓、终端灰库管辖设备、钢架、平台、构建筑物清理及地面的冲洗和辖区沟渠、沉淀池文明生产清理打捞工作。

 3投标方应本着确保招标方#6、7机组发电生产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原则主动完成招标范围内灰渣清运工作。

 (1)严格遵守招标方公司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招标范围所辖设备及转动机械的工作原理、作用,系统连接方式,以及有关仪表的分布情况与用途。

 (2)接受招标方运行部当班值长指挥。渣仓放渣、灰库贮灰和放灰应统一协调,保证渣仓、灰库料位高度不超过高位(8米位),放灰、渣工作应保证每天渣仓、灰库堆灰清运到低位(零米),满足发电收灰贮存需求。

 (3)掌握放灰设备的启、停操作步骤及日常维护事项;放灰时应正确使用喷水搅拌设备,控制放灰速度确保飞灰加湿搅拌均匀,避免扬尘造成环境污染。

 (4)在招标方运行部当班值长、值班员的指导下进行所辖系统及设备的就地操作和保养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当终端灰库设备发生缺陷故障,应及时汇报当班运行值班员及值长发出缺陷单,由招标方组织检修部门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5)做好渣仓、终端灰库放灰设备的启、停操作及运行中的调整、巡视、检查工作;对终端灰库贮灰、放灰以及以之相关联管道、阀门、风机、加热器、除尘器、释放门和控制装置等设备应严格监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除尘、除灰值班员和当班值长协调处理。

 (6)对渣仓、灰库放灰装载过程中出现卸灰、下灰不畅阻塞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组织疏通工作。

 (7)按招标方环保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做好日常对渣仓、终端灰库管辖设备、钢架、平台、构建筑物清理及地面的冲洗工作和灰库所辖区域地面、沟渠、沉淀池文明生产清理打捞工作。

 (8)确保灰渣装载、清运过程中不得发生泄漏、扬尘污染情况;灰渣清运至甲方指定(贮灰场)位置,按分层碾压、安全环保贮存模式进行堆放卸载。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22021年#6、7机组发电灰渣委托清运】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2.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灰渣、粉料运输),提供运输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 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至2018年(或2017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02 09:00到2020-07-09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02 09:00到2020-07-09 18: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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