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热力海淀分公司 14 座锅炉房低氮改造项目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北京热力海淀分公司 14 座锅炉房低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热力海淀分公司 14 座锅炉房低氮改造项目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 (002)北京热力海淀分公司 14 座锅炉房低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热力海淀分公司 14 座锅炉房低氮改造项目常压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提供 2018、2019 年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 3 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提供近三年同等规模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不少于 3个);
4、能够及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及质量要求进行供货,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书。
二、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须按第六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提供信息)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结果证明)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的结果证明)
④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 级资质
⑤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及机电三级安装资质
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原货物生产厂家授权或代理文件。
(002 北京热力海淀分公司 14 座锅炉房低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聘用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并具备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须按第六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提供信息)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结果证明)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的结果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7 月 0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