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烟气治理及氟化物减排项目电解二厂残极冷却箱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烟气治理及氟化物减排项目电解二厂残极冷却箱
招标范围: 残极冷却箱 60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烟气治理及氟化物减排项目电解二厂残极冷却箱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3.3、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至今期间至少提供1个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4、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投标人履约状况良好。在招标活动或工程项目建设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招标。
3.5、未进入负面企业清单。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7-15 09:00——2020-07-26 18: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