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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国家储备林(二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0-08-11     浏览:0    

项目概况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国家储备林(二期)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 登录毕节市 网站交易系统报名获取(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2020-08-31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GZZZX-2020-0019
  • 项目名称: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国家储备林(二期)PPP项目
  • 项目序列号: 93ZP2020A332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582,124,600元
  • 采购需求:1  
  • 履行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8年(含:3年营造林,5年抚育管护),运营期22年
  • PPP项目:是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是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大方县
    •            
    •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主体要求包括:1.2.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且有良好的信誉的企业;1.2.2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申请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1.3.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1.3.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1.3.4被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1.3.5被市级(含)以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1.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申请人财务人员编制的2020年1月至6月财务报表。(申请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5 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1.5.1 申请人未被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目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名单。提供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5.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信用信息首页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其中信用信息首页“报告查看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当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的任意时间);在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屏,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当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的任意时间)(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5.3投标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提供:2020年6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1.5.4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并提供无以上情况的书面承诺函。1.6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1.6.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1.6.2 联合体成员需满足1.1—1.6款资格要求;1.6.3 联合体成员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股权比例和职责分工,并需在项目公司中实际出资;1.6.4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在项目公司中控股。1.6.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1.8 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时间:2020-08-10 09:00:00 至 2020-08-28 17: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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