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智慧医疗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智慧医疗系统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智慧医疗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招标编号:0747-2060SCCNM243 项目 2.2交货 2.4本次招标内容:柜式自助服务终端15台,详见供货要求。 2.5用途及范围: 实现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缴费、打印报告单等功能。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8日9:00至2020年09月15日17: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1)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不到3年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下一年的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成立不到1年的公司,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5硬件设备必须符合3C认证检测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软硬件技术和模块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或认证;
3.6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的;
3.7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
3.8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合理的人员结构,应具备2名以上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5名以上的售后服务人员;
3.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0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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