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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2020年土地项目公开征集投资人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1     浏览:0    

梧州市龙圩区2020年土地项目公开征集投资人

(项目编号:CJDF2020360G)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广西城建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梧州市龙圩区2020年土地项目公开征集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CJDF2020360G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梧州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土地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197号)、《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补充耕地和旱改水任务的通知》(梧自然资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确定的实施单位在梧州市龙圩区范围内开展土地项目建设,并以总承包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

2、招标人负责提供龙圩区的合法、合规、符合开展土地项目的土地资源供投标人实施项目;投标人以项目总承包方式负责梧州市龙圩区2020年土地项目的实施;招标人按照中标人最终建成的新增耕地指标面积根据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现行相关标准对中标人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来源为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筹措资金

3、项目规模:梧州市龙圩区2020年土地项目,总面积暂定约5000亩,项目勘察分析中,提供的图纸、图完成面积不低于4000亩,否则不予申请验收。最终委托面积以立项批复面积为准。计划总投资约10000万元(以每个立项项目验收获确认的指标面积,结合新增耕地等别为准)。计划总投资以立项批复预算投资为准。工程具体实施地点根据各地点实际情况存在变动(减少或合并),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变动(减少或合并)情况、自行承担因项目变动产生的各种风险(实际工程量以及投资额存在因变动而减少),项目可分多个子项目实施

4、要求工期:合同总工期3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土地工程 第1部分:建设规范DB 45/T 1055-2014 第2部分: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规范DB 45/T 1056-2014  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土地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四、资金来源:

1、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中标人(即:投资人)筹措。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项目前期潜力调查、选址踏勘、征求群众意见等不列入预算范围内产生的费用;

2)可研编制、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等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3)乡镇工作经费;

4)拆迁青苗补偿费;

5)土地租赁费用及后期管护费用;

6)其它不可预见费。

2、上述费用除按预算规定执行外,特别约定如下:

1)土地租赁及补偿费用支出:土地租赁费用由社会投资方与土地权属人采取灵活方式协商确定并签订租赁协议,拆迁青苗补偿费用以不损害群众利益为前提,可优先参照当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偿标准执行,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偿标准没有的项,可参考当地现行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2)监管费用支出: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由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按规定选定,所需费用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承担,按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与此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支付;

3)乡镇工作经费:参照《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土地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新增耕地培肥所需肥料的费用及供应方式:参照《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土地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其他费用支出:其中涉及项目因工作需要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与当地签订的《土地项目实施协议》将产生的费用纳入各项目预算中,在项目预算中具体明确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依法经营,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土地类(含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

4. 投标人熟悉农村基层的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过风险性评估,在开标前建议投标人和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过实地初步勘察,便于本项目各项实施工作将来顺利进行

5.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具备投资单位设计资质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六、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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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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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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