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圩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发改社会【2020】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项目代建单位为梧州市苍海建设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地方政府债券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 配套建设市内外给排水系统、 消防系统、 电力系统、 通讯电视系统、 通风空调系统、 避雷系统、 污水处理系统、 智能化管理系统、 供热系统、 供氧系统、地面硬化工程、绿化等工程,购置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估算价:16017.2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 540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 2.2招标范围:在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除医疗设备采购和电梯采购以外,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含地上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基坑支护等;配套工程含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力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避雷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供氧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绿化工程、地面硬化、围墙、土地平整、二次装修工程等)、竣工验收以及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协调配合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详见本项目《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2 月 21日 9 时 45 分,地点为梧州市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8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如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请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以下
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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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应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 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以下资料一并邮寄:【(1)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如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时提供)。(需另外单独密封包装,并清晰注明“XXXXXX(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开标现场资料”】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及开标过程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作废标处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30%。 7.2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设计费20%;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提交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通过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中标设计费的70%;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开始施工阶段,发包人按施工进度比例向承包人支付至中标设计费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最终结算设计费支付尾款 (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累计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累计支付至实际合同价中建筑安装费的80%。项目竣工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3)承包人每月20日向发包人报送经监理审核的上月21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设计成果或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如有)和有关资料。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为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如因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导致实际合同价确认后,本项目不再采用简易计税法,承包人如需补缴的税款,发包人不予补偿。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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