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混凝土外加剂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范围
范围:拉哇水电站为高海拔高寒地区面板堆石坝,气候和自然条件特殊,距离中心城市路途遥远,对混凝土外加剂性能要求高,对外加剂厂家的技术水平、工程经验与产品供应保障及能力要求也很高。为能择优选择供应商,故将此次外加剂招标按品种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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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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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外加剂采购A标段 |
混凝土外加剂采购A标段:高效(萘系)减水剂约2610吨,引气剂约9吨;混凝土浇筑量约95万立方米。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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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外加剂采购B标段 |
混凝土外加剂采购B标段: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约3980吨,引气剂约21吨;混凝土浇筑量约133万立方米。 |
1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采购A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
2.已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
3.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及以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7~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2017年~2019年须连续三年盈利。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为高效(萘系)减水剂和引气剂的生产厂,萘系减水剂年产量5万吨以上生产能力;投标产品近10年(2011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应用于单个坝高150米及以上面板堆石坝或单个坝高200米及以上混凝土坝水电工程项目中混凝土浇筑,浇筑量达80万立方米及以上。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已被列入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6)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混凝土外加剂采购B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
2.已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
3.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及以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7~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2017年~2019年须连续三年盈利。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为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和引气剂的生产厂,聚羧酸减水剂年产量5万吨以上生产能力;投标产品近5年(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应用于单个大型水电工程项目中混凝土浇筑,浇筑量达80万立方米及以上。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已被列入公司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6)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备注: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02-10 10:00到 2021-02-24 17:00。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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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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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2021-2023两个年度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 |
招标人将绿化带、室外区域及楼内物业进行委托管理;招标人将职工餐厅的用餐服务进行委托管理,用餐人数约为140人;招标人将运输服务进行委托管理。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公司2021-2023两个年度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有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
8.投标人近2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业绩为面积超过20000㎡的写字楼或大型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且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 、签字盖章页等)
9.拟派本项目物业经理须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物业经理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物业项目管理工作经验(须提供资格证书、连续三个月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经验等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10 11:00到2021-02-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10 11:00到2021-02-2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