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0866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平遥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平遥县城区人行过街天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0866001),已由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批审[2020]9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包括①平遥三中人行天桥主桥面积219.58 m²,梯道面积179.76 m²;②顺城北路下西关街人行天桥主桥面积 648 m²,梯道面积 391.8 m²;③田森汇人行天桥主桥面积1205.76m²,梯道面积569.36 m²; ④实验小学人行天桥主桥面积163.12 m²,梯道面积 182.53 m²;⑤实验中学人行天桥主桥面积177.6m²,梯道面积 233.28 m²;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人行天桥主桥面积 275.77 m²,梯道面积155.52 m²;⑦东外环东升东街口人行天桥主桥面积330 m²,梯道面积311.04m²。⑧平遥县人民医院人行天桥主桥面积1111.64m²,梯道面积613.44m²。天桥上部结构采用下承式连续钢桁架,主梁宽4.6 —6.6m,梯道采用钢结构,宽为 2.8—3.6m,基础采用桩基础,墩柱采用钢管混凝土墩柱,分别横跨各主干道。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遥县城区人行过街天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周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遥县城区人行过街天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2-22 17:00至2021-02-27 17: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 ( )。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主体库核验 2.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请在晋中市 平台( )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对于划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慎重选择标段,由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