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70/17-SB-1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六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 技改项目3号、4号机新建供热首站用水泵及热网加热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70/17-SB-1001 | 3号、4号机组凝抽背供热改造及新建供热首站热网加热器 | 3号、4号机组凝抽背供热改造配套新建一座供热首站,需采购卧式管壳式热网加热器5台,其中抽汽热网加热器(Q=124MW)3台、汽泵排汽热网加热器(Q=35MW)2台。 | 500 |
CHDTDZ170/17-SB-1002 | 3号、4号机组凝抽背供热改造及新建供热首站用水泵 | 3号、4号机组凝抽背供热改造配套新建一座供热首站,需采购电动热网循环水泵1台、汽动热网循环水泵3台(泵体)、热网凝结水泵3台、热网变频补水泵2台(配套低压变频控制柜)、热网工频补水泵1台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4号机组凝抽背供热改造及新建供热首站热网加热器】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A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且上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配套供热首站热网加热器(单台换热量不低于120MW)业绩不少于3项,且可靠运行三年以上。业绩清单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及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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