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脱硫石膏销售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预估本期脱硫石膏总量约为8万吨。运输方式为汽运,计量方式以电厂电子汽车衡过磅秤重计量。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脱硫石膏销售。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生产的预计8万吨脱硫石膏销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保证24小时及时清运能力的运输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有1万吨及以上石膏存储场地,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自有或租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脱硫石膏采购业绩至少提供一项,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或盖章页)。;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1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7日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