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北疆发电厂一、二期工程建设 4×1000MW 超超临界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本次采购的石灰石即为一二期工程四台发电机组脱硫系统使用。FGD 装置能适应锅炉 0% ~100%BMCR 工况之间的任何负荷,FGD 装置不需要另外的和非常规的操作或准备,装置能以冷态、热态二种启动方式投入运行,特别是在锅炉运行时, FGD 装置和所有辅助设备应能投入运行而对锅炉负荷和锅炉运行方式不能有任何干扰。脱硫装置设计指标及性能:脱硫装置入口 SO2 浓度不超过 2200mg/Nm3(干态、6%O2)时,脱硫装置出口(暨烟囱入口处)SO2 浓度不超过 15 mg/Nm3(干态、6%O2),并能长期、稳定、连续运行。石灰石的使用为连续使用、分批次供货,本次招标的石灰石供货数量、交货时间等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货。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要求将货物卸至招标方厂内的指定地点。
2.2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汉沽区汉南路 266 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2.4标段名称:北疆烟气脱硫系统用石灰石采购
2.4.1招标范围:主要技术规格:CaO≥50%;MgO≤2%;粒径大于 5mm,小于 20mm,粒径均匀;酸不溶物≤3%。数量:80000 吨。
2.4.2工期/服务器/交货期:本次采购物资的供货数量、交货时间等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 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货。
2.4.3交货地点:天津市汉沽区汉南路 266 号北疆发电厂一二期工程石灰石料场。
2.5备注:本次招标将按照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选取两名中标人,按比例分配标的物的合同量。分配比例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时按本次招标总量进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 2018 年 07 月 01 日至开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石灰石的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供货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3.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