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2.2 规模: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2.3 建设工期: 2020年12月28日启动开工建设,1号机组投产日期为 2022年9月8日,2号机组投产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主厂房等建(构)筑物的外墙、屋面彩钢板,数量与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分批供货以业主通知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主厂房压型彩钢板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供货清单的页面、签字盖章页)。
(2) 资质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15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20日 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