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延伸段以融汇街B段末端为起点,沿着融汇街东侧敷设至石坝沟。新建B段延伸段供水管径为DN6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PE管(拉管施工)。
钢筋混凝土柱维修内容主要包括:景城公园木栈道下468根钢筋混凝土柱、基础加固及修复。
2.2建设地点:苏银产业园唐和路、如意街、佳木路、省道S203包围地段。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施工三标段,包括再生水回用管网B段延伸段及现状调蓄水池(景城公园)钢筋混凝土柱维修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依据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