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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基建项目天津 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管桩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资本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应具有至少5项管桩供货业绩(且提供的业绩中必须体现管桩具有防盐雾或防腐的支撑性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07 15:00到2021-09-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07 15:00到2021-09-13 17: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