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瓮安县工业园区内
2.2 项目规模:改造2间面积为2000平方米/间的甲类厂房(包括改造消防安全辅助设施),新建甲类库1间1000平方米,丙类库1间1000平方米、控制室、办公室、值班室、化验维修室、库房、展示中心、配电房、危废暂存库、丙类辅助库房、轻质顶蓬空桶堆场等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瓮安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中试基地通用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建造师。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3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