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一:3.2.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内至少具有以下经营范围之一:酒店用品、制服设计、制服制作、制服销售等相关物资供应范围(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2.投标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经营实体,并应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提供公司办公区域、仓库现场照片,公司办公区及仓库的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清晰扫描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个项目供货金额64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际或国内五星级酒店制服设计或供应等集中供应的服务业绩(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3.2.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内至少具有以下经营范围之一:酒店用品,酒店设备,瓷器,玻璃制品,不锈钢制品等相关物资供应范围(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2.投标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经营实体,并应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提供公司办公区域、仓库现场照片,公司办公区及仓库的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清晰扫描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个项目供货金额138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星级酒店筹建、改造等集中供应类似物资的服务业绩(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3.2.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内至少具有以下经营范围之一:酒店用品,酒店设备,瓷器,玻璃制品,不锈钢制品、设备订制、日用百货、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厨房设备、厨房用品等相关物资供应范围(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2.投标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经营实体,并应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提供公司办公区域、仓库现场照片,公司办公区及仓库的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清晰扫描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个项目供货金额306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星级酒店筹建、改造等集中供应类似物资的服务业绩(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段四:3.2.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内至少具有以下经营范围之一:酒店用品,设施设备,清洁设备、清洁工具、日用百货、厨房用品等相关物资供应范围(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2.投标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经营实体,并应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提供公司办公区域、仓库现场照片,公司办公区及仓库的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清晰扫描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个项目供货金额44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际或国内五星级酒店类似物资供应的服务业绩(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1年11月23日9时00分到2021年11月30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