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496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介休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介休市义安镇北盐场村美丽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1496001),已由以介行审项目审字【2021】8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介休市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景观提质改造与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具体包括新建道路、修缮道路、建筑修缮改造、景观绿化工程、街巷硬化。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入村道路及地下泵站工程、小街小巷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本工程包括林带路入村道路及污水提升井(泵站),拦水坝,防洪闸,北街、南街绿化土建工程,村内小街小巷道路硬化、排水工程等(项目预算:13940618.58元)本工程包括林带路入村道路及污水提升井(泵站),拦水坝,防洪闸,北街、南街绿化土建工程,村内小街小巷道路硬化、排水工程等(项目预算:13940618.58元)本工程包括林带路入村道路及污水提升井(泵站),拦水坝,防洪闸,北街、南街绿化土建工程,村内小街小巷道路硬化、排水工程等(项目预算:13940618.58元) 002村口LOGO工程 本工程包括村口LOGO工程(项目预算:309136.75元)本工程包括村口LOGO工程(项目预算:309136.75元)本工程包括村口LOGO工程(项目预算:309136.7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入村道路及地下泵站工程、小街小巷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1、001标段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1、001标段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1、001标段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 002村口LOGO工程 1、002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1、002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1、002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26 19:00至2021-12-01 19: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介休市义安镇 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