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卫生保洁服务业绩(单项业绩合同服务时间至少为半年),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14日 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