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兴隆南里87号
项目规模:2×660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2-2024年度电石渣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1、#2机组脱硫用电石渣。供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预估36个月使用量为150000吨。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以招标方通知的交货时间为准(接到招标方通知24小时内送货至招标方厂区内)。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无
3.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1年11月15日- 202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