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标段,M37010209250hmg8oo7t001,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近五年同类型选煤工程施工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应具备10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经验,且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不属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 失信数据库内企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