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混凝土纳米材料应用于混凝土防护或修复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须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报告至少包含以下指标:耐盐雾性能不低于2000小时,抗老化性能不低于6000小时,耐碱性能(10%NaOH)≥30d,抗碳化性≤0.1,氯离子渗透性≤1mg(㎡·d),透水量≤0.2g(㎡·d),耐湿热≥2000h等内容;
3.2.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须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6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2月11日 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