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煤矿井下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17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4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