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疆公司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环境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环境监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254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小机)),最大坝高28.4m,总库容463.5万m3。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8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37km。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霍尔古吐水电站工程建设期、验收期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编制完成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等项目的监测,收集资料并完成归档移交,编写和提交环境监测报告,配合发包人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开展的有关执法检查,负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合发包人备案,配合发包人开展施工阶段验收、竣工验收中有关环境保护事务与资料整编等工作,编制提供相关验收报告。
2.1.3监测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58.5个月。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计划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至霍尔古吐水电站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之日结束(计划结束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其中现场服务期限计划55.5个月;后期配合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期限计划3个月。
2.1.4服务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证书,检测范围至少须涵盖水环境监测、声环境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26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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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