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招标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黄河大通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DCS升级改造项目分散控制系统(DCS)招标。招标范围:分散控制系统(DCS),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部分。建设地点: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度要求:#1机组及公用DCS设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交货至项目现场,且不晚于2022年6月20日,#2机组DCS设备应在收到甲方对应的预付款60天内交货至项目现场。DCS设备货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机组DCS改造总体进度要求。
2.2招标范围序号招标编号标段名称投标范围文件价格(元)1CNNP-BP-0625-22分散控制系统(DCS)招标必须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供货范围2000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序号标段名称资格要求1分散控制系统(DCS)招标1、投标单位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3、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没有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不 得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近五年内不少于2台300MW或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DCS系统供货的业绩,以提供2017年4月至2022年3月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
包括封面页、签字页及上述相关参数要求的所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5、本项目基于原机组DCS系统的融合改造,要求投标方为原机组DCS系统生产商或其直接授权的系统集成商,或其他品牌DCS系统生产商或其直接授权的系统集成商。对于其他DCS品牌供应商及其直接授权的系统集成商,提供的DCS系统必须具有不低于与同等规模原DCS系统融合改造的成功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升级后的DCS系统须与原DCS无缝衔接,提供的DCS设备须与原DCS对应的设备互换使用,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DCS融合专题说明。6、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6日(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