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有毒有害报警器检验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神木化工有毒有害报警器检验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381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陕西神木化学工业 属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 控股子公司,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经济开发区锦界工业园区,是以煤为原料合成甲醇的化工企业,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 60 万吨精甲醇,一期20 万吨/年甲醇装置于2005 年 10 月建成投产;二期 40 万吨/年甲醇装置于 2008 年 8 月建成投产。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分子筛净化及内压缩流程的空分装置、4.0MPa的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装置、低温甲醇洗净化装置、绝热管壳式甲醇合成装置和四塔精馏的甲醇精馏装置以及配套的供水、循环水、锅炉、污水处理、硫回收和烟气脱硫脱硝等装置组成,目前公司在役使用的固定式有毒有害报警器共计690台。
(2)招标范围:陕西神木化学工业 使用在役的固定式有毒有害报警器共计690台,拟委托具有资质机构每年对其进行有效性检验,同时对故障表计进行修复,以确保报警器运行准确。
2.2其他:(1)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有效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报警器生产厂家维修授权书,提供授权书盖章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有毒有害报警器检验(或维护或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代理商投标。 4.1 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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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