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煤电公司等单位钢材类物资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5-3-37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
1. 招标条件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等单位钢材类物资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等单位钢材类物资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地区
2.2伊敏煤电公司等单位2022年钢材类物资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共计4个标包,年暂估总采购量6302.91吨,分别为:
第一标包:管材类包括无缝管、直焊管、螺旋焊管、镀锌管等。年暂估采购量1683.66吨。
第二标包:板材类包括普碳钢板、低合金板、花纹板等。年暂估采购量3242.03吨。
第三标包:型材类包括槽钢、圆钢、角钢、工字钢、H型钢、方钢、扁钢等。年暂估采购量1086.22吨。
第四标包:伊敏煤电公司镀锌铁丝。年暂估采购量291吨。
2.3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采购结果适用于公司各需求单位,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内有效,框架协议期内,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30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钢材销售业绩,且每年累计销售业绩不低于300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项目关键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果产品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业绩金额多者优先,业绩金额相同时,以最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5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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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