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山东公司菏泽公司、菏泽运营公司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CEMS、COD、氨氮、PH、流量)委托运营管理(3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公司、菏泽运营公司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CEMS、COD、氨氮、PH、流量)委托运营管理(3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422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项目概况:为确保山东电力 菏泽发电运营 (#3、4机组)、国家能源菏泽发电 (#5、6机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通知精神和《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营管理意见》(鲁环发94号)必须开展第三方运营的要求,现二、三期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将于2022年09月30日到期,需对二、三期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CEMS、COD、氨氮、PH、流量)继续进行委托运营管理。
2.2招标范围: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包括#3、4、5、6机组脱硫净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CEMS)各一套(含抽取式烟尘仪)及二、三期外排废水在线COD、氨氮、PH计、流量计、雨水泵房前池在线氨氮表各一套进行委托运营管理。负责日常检查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外传环保监控平台数据的准确可靠。它包含了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保养、按定期制度对设备校验,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现场比对测试校验、脱硫CEMS系统站房空调、照明等设施的检修维护及各类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等。
2.2其他: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系统)的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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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