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勤综合服务业务外包,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认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机组容量:1220MW。
2.3计划工期: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1个月,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后勤综合服务业务外包范围包括(一)保洁绿化业务:厂区围墙以内(现场踏查为准)所有非生产公共区域和生产区域(不含副总师以下工作人员办公室及休息场所;燃运分场输煤栈桥、转运站、翻车机室、煤场、油库氢站等禁止进入区域;机器设备;灰渣库方圆50米以内、铁路运输轨道外8米以内部分)的保洁、绿化工作。面积为313000m2左右。(二)制水送水业务包括(厂区范围内,每年约3.3万桶,每桶10 kg)。(三)职工食堂早餐、午餐、晚餐、运行晚餐以及夏季检修和供暖期需要不定时提供的晚餐与临时招待客餐。厂前职工食堂每日就餐约500人次;燃运食堂每日就餐约160人次;运行食堂每日就餐约300人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近5年具备1个及以上后勤服务或类似服务业绩(含正在执行业绩),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合同相关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50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2日17时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事宜,详情请咨询!
电话:010-68818478
柴 工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刘 工 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