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兴隆南里87号
项目规模:2×660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供热机组工程
标段名称:2023年度石膏销售
招标内容和范围: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2023年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脱硫石膏的销售承包。暂定数量:脱硫石膏19万吨。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可能提前。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起之日起,保证及时清运。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有1个及以上火电厂脱硫石膏承销或购销或自用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供货范围页、合同期限的校签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允许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2022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