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充填站主要设备-十二-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01-23 IP属地 北京
  一、招标条件
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充填站主要设备(十二)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黄金集团)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充填站主要设备(十二)采购。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充填站主要设备(十二)采购,规格型号、具体要求、交货期、供货范围及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6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①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息公示”,在“热门信息”中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③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选择“刑事案件”,在“案由”中选择“行贿罪”查询,输入单位名称查询)。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社保的完税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3日00时00分起到2026年1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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