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材料打捆招标公告

   2026-01-26 IP属地 北京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7年石灰石材料打捆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新疆公司系统内所属电厂所在区域
 
2.2 项目规模:新疆公司系统内所属电厂2026年至2027年石灰石材料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交货期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方实际生产需求每日进行供应。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一:石灰石颗粒:主要招标内容包括:新疆公司区域内2家电厂生产用石灰石供应,五彩湾发电公司石灰石颗粒计划供货期:2026年9月-2027年12月,16个月计划用量120000吨,阜康发电公司石灰石颗粒计划供货期:2026年4月-2027年12月,21个月计划用量30000吨。合计150000吨。
 
(2)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二:石灰石粉:新疆公司区域内4家单位生产需石灰石粉供应,红雁池发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10月-2027年12月,15个月用量约40000吨;红雁池分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3月-2027年12月,22个月用量约40000吨;阜康热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12月-2027年12月,12个月用量约17000吨;高昌热电公司计划供货期:2026年9月-2027年12月,15个月用量约40000吨;总计约137000吨。
 
(3)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三:石灰石材料:新疆公司区域内哈密煤电公司石灰石颗粒计划供货期:2026年4月-2027年12月,21个月计划用量110000吨,天山绿能公司石灰石颗粒计划供货期:2027年4月-2027年12月,9个月计划用量60000吨,石灰石颗粒合计170000吨;哈密热电公司石灰石粉计划供货期:2026年12月-2027年12月,12个月用量20000吨。
 
(4)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四:石灰石材料:新疆公司区域内伊宁能源公司石灰石粉计划供货期:2026年12月-2027年12月,12个月计划用量20000吨;伊犁煤电公司石灰石粉计划供货期:2026年10月-2027年12月,14个月用量合计33000吨;石灰石粉用量总计约53000吨。
 
(5)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五:石灰石颗粒:新疆公司区域内库车发电公司生产用石灰石供应,库车发电公司石灰石颗粒计划供货期:2026年1月-2027年12月,13个月计划用量26000吨。
 
(6)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六:石灰石粉: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轮台2026至2027年度石灰石粉采购标段,新疆公司区域内轮台热电公司石灰石粉17个月计划用量45000吨。
 
(7)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七:石灰石粉: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沙湾2026至2027年度石灰石粉采购标段,新疆公司区域内沙湾能源公司石灰石粉21个月计划用量1000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一:石灰石颗粒】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二:石灰石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三:石灰石材料】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四:石灰石材料】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五:石灰石颗粒】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六:石灰石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非金属材料-标段七:石灰石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6 14:00到2026-02-02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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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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