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腾格里金昌2×1000MW调峰煤电项目控制电缆等(第三批)、全厂多联空调机及风冷分体空调机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金昌2×1000MW调峰煤电项目控制电缆等(第三批)、全厂多联空调机及风冷分体空调机设备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集团批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电缆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暂定招标人通知排产日起15日内开始交货,3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空调机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电线电缆-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通信电缆、补偿电缆(第三批):本项目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通信电缆、补偿电缆(第三批)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工业空调设备-全厂多联空调机及风冷分体空调机设备:本项目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全厂多联空调机及风冷分体空调机设备,主要包括空调系统的本体及其驱动装置、控制仪表等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线电缆-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通信电缆、补偿电缆(第三批)】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国内新建燃煤电项目控制电缆或计算机电缆或通信电缆或补偿电缆供货的合同业绩或以上各型号电缆的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未提供用于证明合同业绩的材料,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9.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工业空调设备-全厂多联空调机及风冷分体空调机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火力发电厂多联空调机或风冷分体空调机供货的的投运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 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9.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空调制造商(或其国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8 13:09到2026-02-04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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