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达茂旗10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6-02-03 IP属地 北京
 内蒙古达茂旗10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

2.2项目规模:

建设1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其中风电700MW,光伏300MW,安装70台单机容量为10MW风力发电机组、614770块610Wp半片双玻N型组件,2座220kV升压站及进站道路、集电线路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1座100MW/2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建设88台1000Nm/h电解水制氢装置及配套设备,装置年产氢气5.47亿Nm。配置25台2000方氢气球罐,储氢能力65万Nm;配套建设1座220kV制氢总降站等设施设备。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各项勘测报告编制及具备施工招标条件、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9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竣工后30天完成竣工图编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风电勘察设计-风光储部分勘察设计服务(CHDTDZ046/16-SJ-04101):内蒙古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风光储部分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勘察设计-风光储部分勘察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之一:

(1)累计至少200MW容量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业绩;

(2)累计至少200MW容量的新能源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作内容需包含勘察设计)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03 09:00到2026-02-09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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