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二十五条要求“煤矿应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沟通联系”,为贯彻上述文件要求,为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沟通,获取最新的气象数据资料(降雨量、温度、空气湿度等),建立预报预警机制,我公司需建立专业的气象服务,计划周期为三年。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2.3 服务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1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气象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2.3.1 基于智能网格预报,制作针对我公司的精细化预报服务,每日通过手机短信发布短期天气预报。
2.3.2 每周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我公司范围内的天气预报。
2.3.3 不定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主要包含暴雨、雷电、大风、寒潮、霜冻、暴雪、道路结冰、大雾、重污染、地质灾害风险等预警信息。
2.3.4 基于气象仪器监测设备,对数据进行采集,通过人工质控后进行整理,每月进行气温、降水量、风向、风速资料整理,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给指定用户。
2.3.5 在分钟、小时、日、月数据基础上,形成年气象数据,通过人工质控分析整理,编订成册,加盖公章邮寄给我公司,年度最终成果图册需经过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单位每次报送气象信息和预警情况应当准确,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2.5 技术要求
2.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正版)
2.5.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修订版)
2.5.3 《气象信息管理服务办法》(2020年修正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气象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2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3日14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4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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