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热电厂2026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寄售)招标公告

   2026-02-24 IP属地 北京
 临河热电厂2026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寄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方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乡,临河热电厂装机为2×300MW机组的电厂。本次拟对临河热电厂2026年度脱硫石灰石采购(寄售)项目进行招标。

2.2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

石灰石

43000吨

CaO≥ 50%

MgO≤ 1.37%

H2O≤ 1%

SiO2≤ 1.6%

Fe2O3 ≤ 0.51%

Al2 O3≤ 0.59%

S ≤ 0.048%

灼烧损失率≥ 38%;石灰石粒径要求粒度:≥5mm且≥5mm的颗粒含量不小于全重的60%;最大粒径不得大于20mm。(含运输、装卸车、倒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2.3 交货地点:临河热电厂物资管理站。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需供货。

投标人需要在接到招标方通知24小时之内到货,满足现场生产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石灰石粉脱硫剂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26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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