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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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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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热电公司2026-2027年度灰渣处置服务 |
建设规模:长春热电公司2026-2027年度两台机组灰渣(包含石子煤)处置服务,计划灰渣产生量35万吨/年(夏季:15.5万吨;冬季:19.5万吨)。中标后按期间实际发生量结算。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5月,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4月。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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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 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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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热电公司2026-2027年度灰渣处置服务 |
长春热电公司2026-2027年度两台机组灰渣(包含石子煤)处置服务,计划灰渣产生量35万吨/年(夏季:15.5万吨;冬季:19.5万吨)。中标后按期间实际发生量结算。 |
2026年5月1日 --2027年4月30日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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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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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热电公司2026-2027年度灰渣处置服务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灰渣(包含石子煤)综合利用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处置单位满足灰渣处置资质的环评手续。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