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煤电公司大南湖电厂1号锅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6-03-17 IP属地 北京
  大南湖电厂1号锅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工程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1.1.1厂址概况
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大南湖电厂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境内,距哈密市正南方向约13km处的花园乡,处于软质戈壁滩的东边缘,哈罗公路从厂区东侧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2.1.1.2机组概况和相关设备
锅炉为单炉膛,四角布置的摆动式燃烧器,切向燃烧。配有5台ZGM113G-I型中速磨煤机,燃用设计煤种时为4台运行,1台备用。燃烧器可以上下摆动,最大摆动角度为±30°。锅炉采用了14048mm×14019mm正方形大炉膛,通过抬高炉膛高度,加深尾部烟道及采用较大的燃烧器一次风喷口间距等措施,以适应低气压和强结渣性煤的特点。
采用电子计算机对每个水冷壁回路的各种工况均作了精确的水循环计算,能确保水循环的可靠性。膜式水冷壁为光管加扁钢焊接型式。
每台锅炉配有两台半模式、双密封、三分仓容克式空气预热器,其型号为30.5-VI(T)-2200-SMR,顺转布置。并同步装设SCR脱硝装置。
在炉膛、各级对流受热面和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处均装设不同形式的吹灰器,吹灰器的运行采用程序控制,所有的墙式吹灰器和伸缩式吹灰器根据燃煤和受热面结灰情况每2~4小时全部运行一遍。
2020年开展了1号锅炉宽负荷脱硝改造技改工程,采用省煤器复合热水再循环技术方案来提高SCR脱硝入口烟温,包含两个子系统:省煤器简单水旁路系统和强制再循环系统。简单水旁路自主给水管路上引出旁路管道,将此旁路管道接入省煤器出口连接管,并配有相应的旁路阀门、主给水电动憋压阀等相关设备来控制省煤器旁路流量。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工作内容负责对国源电力大南湖电厂1号锅炉新增一套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改造前的摸底试验,根据摸底试验对烟气暖风器及干烧系统、热水暖风器、空气冷却器、凝结水系统、电控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等系统进行设计、制造、安装;项目完工后的调试、评价、性能试验等所有工作。本项目换热元件采用三维肋片高效换热技术,不接受其它工艺。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施工工期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按ASME PTC 4.3空气预热器性能试验规程或《空气预热器性能试验规程》DL/T2051-2019,对1号机组烟气余热利用改造后新增的烟气暖风器性能进行测试。
(2)烟气暖风器(本体):烟气阻力≤750Pa。
(3)烟气暖风器(本体):空气阻力(本体)≤750Pa。
(4)空气冷却器出口一、二次风风温≥90℃。
(5)热水暖风器(本体):一、二次风侧阻力≤230Pa。
(6)空气冷却器(本体):风侧阻力≤350Pa。
(7)烟气暖风器漏风率保证值:在投运一年内不高于1%;投运一年后(质保期内)不高于2%。若漏风率高于保证值,投标人按罚则给予招标人赔偿,并利用招标人停机检修机会进行检修整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烟气暖风器压差稳定性保证值:性能验收后的正常运行中,质保期内烟气暖风器每年的压差增加不大于50Pa,若压差增大高于50Pa,投标人给予招标人合同费用0.2%乘以超标台数的赔偿,若压差增大高于100Pa,除赔偿外另由投标人利用招标人停机检修机会对烟气暖风器进行检修清洗并实施相应的技术整改措施,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可靠性:性能验收后的正常运行中,质保期内不发生换热器泄漏、空预器堵塞、积灰等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问题。
(10)投运率:项目实施后,需保证随机组启动投运,全负荷工况运行,投运率100%。
(11)供电煤耗:项目实施后,100%额定负荷工况下供电煤耗降低3.85g/kW·h,30%额定负荷工况下供电煤耗降低3g/kW·h。
(12)电除尘器效率保证值:项目实施后,不因烟气温度降低影响电除尘器效率,应保证其效率不低于99.87%。
(13)厂用电影响值:项目实施后,平均工况下厂用电增加≯395kW。
(14)质保期:整套系统质保期,从本项目改造完成,并通过性能试验验收后一年。在质保期内整个系统应达到合同中所规定的有关技术参数,否则质保期顺延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烟气余热利用业绩2份(合同内容须包含空气预热器加装烟气暖风器设备的供货或改造),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3-23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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