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潞州区100MW/50.41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飞轮储能系统及飞轮储能箱式变压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HCGZHW-202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州区100MW/50.41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飞轮储能系统及飞轮储能箱式变压器采购(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5285003)已由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由以下内容组成: 飞轮储能系统; 飞轮储能箱式变压器。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设备、箱式变压器供货及指导安装,包括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等。 飞轮储能系统供货范围包括飞轮储能装置、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冷却系统、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飞轮协调控制系统、飞轮能量管理系统。飞轮储能系统应采用集装箱式地面部署,其中,飞轮储能装置包括:飞轮储能单元、飞轮变频装置(飞轮机侧变流器)、飞轮并网装置(飞轮网侧储能变流器,PCS)、集装箱箱体、环控、消防及其他附件。飞轮协调控制系统由飞轮阵列协调控制系统(安装在变电站二次室)和各飞轮储能装置内的飞轮监控装置两部分组成。飞轮能量管理系统安装在变电站二次室。 承包人需提供设备之间详细的电缆清册。 本招标飞轮储能系统容量为50MW/0.41MWh,采用集装箱式高速磁悬浮飞轮储能系统设计方案,承包人提供的飞轮储能装置、飞轮并网装置必须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的检测报告。 50MW/0.41MWh飞轮储能箱式变压器(欧变)及其附属设备,承包人应按有关标准提供符合IEC标准、国标、行标和本技术规范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具体设备明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之内全部设备货到项目现场。招标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可以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调整后并由双方书面确认的交付时间执行。 2.4 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投标人(或所代理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磁悬浮飞轮产品的制造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设备质量问题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未出现财产被接管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如公司成立时间未满3年,需提供成立以来所有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财务报告,需提供完税证明及银行流水。)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代理产品制造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有 3 个及以上磁悬浮飞轮产品 40MW 及以上储能电站供货及投运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与同一项目业主签订的多份磁悬浮飞轮储能项目合同,可合并计算项目容量,合并后容量达到 40MW 及以上的,视为 1 个有效业绩)。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截图或报告)。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