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招标项目名称
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京外基地内主要道路周边景观,已建成的消防站、锅炉房等一标段设施周边景观,以及湖面景观区,包括但不限于苗木栽植、灌溉、一年期养护、景观照明、景观排水、廊架、树池、园路、景观小品等内容。
2.4 项目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
2.5 招标范围
京外基地内主要道路周边景观,已建成的消防站、锅炉房等一标段设施周边景观,以及湖面景观区,包括但不限于苗木栽植、灌溉、一年期养护、景观照明、景观排水、廊架、树池、园路、景观小品等内容。行道树种植区、草坪种植区面积约45650㎡,行道树周边种植草坪。草籽混播区面积约19650㎡。湖面景观区树木与草坪种植区面积约9750㎡。
2.6 计划工期
60个日历日,建设内容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完成建设。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2)人员要求: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或2022年-2024年,须为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上述年份,须提供成立以来完整年份的上述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未被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5)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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