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行洪谷景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C-GC-202601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太行洪谷景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440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芝樱庄园及景区道路两侧景观绿化提升等;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招标内容:芝樱庄园及景区道路两侧景观绿化提升,智慧景区数据平台、监控及票务系统建设。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要求: (1) 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及最近一个月任意一种缴纳社保凭证。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关联关系限制投标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