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强汾西100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C-2026-0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强汾西100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557001)已由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临行审发〔2024〕6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汾西国强新能源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规模: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100MW。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单机容量为6.25MW发电机组16台,风轮直径221m,轮毂高度125m;安装16台6900kVA箱式变压器;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运行管理中心。 2.2招标范围:不分标段,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委托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风电场区、进出场道路、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二次运输、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检查及试验、设备单体、系统调试及启动试运,以及设备监造、人员培训、工程保险、工程验收、性能试验及启动试运行通过后的质量缺陷修补和质保期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工程建设期间的开发手续(接入报告及批复除外)。 2.3项目建设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且项目期间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设计类职称; 项目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的风电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业绩。 3.6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6.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7.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7.3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