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本次安全及设备目视化规范项目升压站及光伏电站分别为:试验基地、永源储能、旭明变、夏阳变、昕阳变、岱阳变、曲明变、龙羊峡水光互补、黄河共和、共和特许、羊曲、珠玉、晨阳、通力、中发、中型50、红旗一至三、六至八、红旗四、五、伏山光伏电站,共计25座。
上述光伏电站部分安全及设备目视化标牌、安全标识、边界线及安全出口指示灯存在缺失或字迹脱落,需进行重新制作、安装、划线及加装安全出口标识。
2.2项目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内交货,交货后投标人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开工资料提交,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45日内完成所有标识牌的安装等全部工作。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黄河公司海南分公司2026年各电站安全及设备目视化标牌的制作、安装、划线及加装安全出口标识工作,包含目视化标识标牌的选型设计、生产制造、包装、运输、现场交付和安装。此次目视化标识的材料,包括铝合金板标识牌、反光膜、悬臂支撑及立柱钢管、油墨等均须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安全标识组合牌模板和划线基础要求在第五章供货要求内已列出,如遇现场不规则地形划线时请与业主单位沟通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至少2项及以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内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