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1)总体说明: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建设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2)厂址: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3)交通运输:灵武市境内有高速公路、国道211、307、市道X307、311,形成了四纵五横的公路交通框架,公路交通十分便利。目前有地方铁路灵武矿区铁路专用线大古铁路,西起包兰铁路大坝车站,东至灵武矿区古窑子车站,全长70.1km。(4)运行条件: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机组脱硝装置包括SCR主体系统、尿素溶液制备与氨供应系统、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等。尿素热解制氨工艺应满足:还原剂的供应量能满足锅炉不同荷与脱硝效率的要求。
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1)总体说明:一期工程为2×660MW机组,二期工程为2×1100MW机组。(2)厂址: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南约 64.5km的鸳鸯湖矿区内,位于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西距灵武市约34km,距离银川市约64.5km。(3)交通运输:灵武市境内有高速公路、国道211、307、市道X307、311,形成了四纵五横的公路交通框架,公路交通十分便利。目前有地方铁路灵武矿区铁路专用线大古铁路,西起包兰铁路大坝车站,东至灵武矿区古窑子车站,全长70.1km。(4)运行条件: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机组脱硝装置包括SCR主体系统、尿素溶液制备与氨供应系统、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等。尿素水解制氨工艺应满足:还原剂的供应量能满足锅炉不同负荷与脱硝效率的要求,不接受袋装尿素供货方式。
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1)总体说明: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2)厂址: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距离灵武市东南约48km、宁东镇以南约24km处、马家滩镇西北11.35km处;东北距鸳冯公路约5km,东南距石马公路约7.7km;东距麦垛山井田约1.2km,西北距白笈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约3.5km。交通运输:灵武市境内共有高速路、国道、省道、县乡级公路12条,通车里程达400km,市域高速路70km,307国道70km,211国道50km,公路交通十分便利。(3)运行条件: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脱硝装置包括SCR主体系统、尿素溶液制备与氨供应系统、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等。SCR主体系统主要包含烟道系统、催化剂、吹灰系统、氨喷射系统。尿素热解制氨工艺应满足:还原剂的供应量能满足锅炉不同负荷与脱硝效率的要求。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1)总体说明:一期项目安装2×600MW亚临界空冷燃煤火电机组,二期项目安装2×10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320MW。(2)厂址: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灵武市以北6公里,距灵武市直线距离约6.0km,东北方向距银川河东机场约20km,离银川市约52km,西距黄河约10km。(3)交通运输:西邻灵临公路,东临秦渠,厂区门口直接和灵临G211公路相接,交通较为便利。(4)运行条件: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尿素水解系统设置2座尿素溶解罐实行1运1备或全部运行方式。设置2座尿素溶液储罐(2×550m3),总容量满足4台机组满负荷运行7天(每天24小时)用量设计。
2.1.2招标范围: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共采购尿素35500吨,其中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6000吨,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3600吨,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6000吨,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4500吨,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预计采购尿素总量15400吨。产品符合GB/T2440标准中工业用合格品的规定要求,总氮(N)(以干基计)≥46%,缩二脲 ≤1.0%,水(H2O)分 ≤0.7%,铁(以Fe计)≤0.001%,硫酸盐(以SO₄²⁻计)≤0.020%,水不溶物≤0.040%,粒度:0.85-2.8mm≥90%,亚甲基二脲(以HCHO计)为0,灼烧减量> 99%,氯离子含量<0.03% ,外观:白色或微黄色颗粒固体尿素,无刺激性气味。投标人自带卸货人员及安全防护用品,将尿素分别卸至各项目单位尿素储存间内,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来厂进行尿素溶解。具体供货内容详见供货要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各尿素车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的销售协议(若投标人代理多个尿素品牌,则须提供所有对应尿素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尿素的销售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14 17: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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